四庭長調派 陳世淙適任性遭質疑
司法院人審會昨晚通過最高法院四位庭長調派案,其中將接任刑庭庭長的陳世淙被批評賞玩古董、不積極審判,處理「中山之狼」案一再撤銷發回,被質疑適任性;對此,陳發表聲明澄清,該案原審違法判決,不得已才發回更審,自己也沒因收集文物,影響審判工作。
人審會表決通過,調派賴忠星、陳世淙接任最高法院刑庭庭長,陳淑敏、顏南全任民庭庭長;但中高行院長林清祥派最高行政法院庭長、司法院辦事法官江振義調任最高法院案,則未過關。
通過的人事案中,司法院提名陳世淙調升最高法院庭長一事,引發爭議;陳被批評有賞玩古董、不積極從事審判的問題,處理「中山之狼」案,一再將案件撤銷發回,陳的人事任用,被外界質疑,根本無法達到「法官問責制度」。
不過,陳世淙解釋,雖有收集硯臺等文房類物品的嗜好,但純供自己觀賞及擺飾。「中山之狼」徐維展的案件,是臺灣高等法院更八判決上訴最高法院後,才負責承辦。
該案因原審判決有應於審判期日調查的證據未調查、判決理由不備等違法,且涉及事實認定的問題,所以經二次發回,原審判決補正瑕疵後,再上訴至終審時,已將徐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定讞;至於強制性交,因原審判決還有違法的地方,纔會將此部分再發回更審,並無不妥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