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虛增營收超86億元,ST錦港被罰800萬元,再遭立案調查
立案調查近一年之後,ST錦港(600190.SH)公告了一系列財務造假的處罰結果,11月1日晚間,公司披露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公司存在爲做大利潤而與七家公司開展無商業實質的貿易業務的多年造假行爲。並因此導致2018年至2021年年報多年虛假記載,總計虛增營業收入超過86億元,虛增利潤總額近1.8億元。
因此,證監會決定對ST錦港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00萬元罰款。
在其他責任人方面,時任董事長徐健,時任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輝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400萬元罰款。時任董事鮑晨欽、時任財務總監李挺、時任副總經理寧鴻鵬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時任副總經理曹成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
此外,作爲主要負責人,徐健、劉輝違法行爲惡劣,違法情節較爲嚴重,依據相關規定,分部採取徐健、劉輝10年市場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幾天前的10月28日,ST錦港間公告,公司收到公安機關及相關人員家屬通知,因涉嫌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徐健、劉輝、李挺、鮑晨欽、曹成等人已被錦州市公安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徐健、鮑晨欽、曹成被取保候審。劉輝則同步辭去副董事長、董事和公司總裁職務,並卸任法定代表人,董事會則免去李挺副總裁兼財務總監職務
11月1日晚間,ST錦港再度公告,公司副總裁寧鴻鵬因涉嫌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被錦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審,期限自2024年11月2日起算。相關案件具體情況尚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截至公告披露日,寧鴻鵬能夠正常履職,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進行。
作爲遼寧省重點發展的北方區域性港口,ST錦港主要經營業務包括油品化工品類(原油、成品油及液體化工品)、大宗散雜貨(煤炭、糧食、礦石)及其他散雜貨類(鋼材、化肥、氧化鋁等)貨物的裝卸、運輸、堆存、倉儲等港口物流服務。
2023年11月10日ST錦港突發公告被證監會立案調查,2024年6月1日發佈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被查明造假並因此戴帽,此後公司利空消息不斷,多個銀行賬戶因涉訴被凍結,半年報和三季報因涉及前期差錯調整而遲遲無法披露。
10月14日晚,ST錦港披露了一份鉅額債權到期的公告,公司因開展貿易業務形成應收賬款、預付賬款餘額合計約21.71億元,截至今年10月11日全部逾期。其中,到期未獲清償債權金額約6.8億元,即應收賬款的部分佔比約30%,剩下超過14億元的都是預付賬款,佔比約70%。
10月31日晚間,ST錦港披露最新財報,今年上半年和前三季度虧損額度分別爲11.60億元和21.29億元。隨後,上交所則“秒發”問詢函,要求公司針對前期造假情況更正財務數據,並對前期虛假貿易業務進行說明。此外,交易所還追問了現有貿易業務的合理性,大額計提減值的原因及具體情況,是否存在關聯方變相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在問詢函中,上交所特意指出了結合目前董事會結構等說明公司目前控制權實際狀況,覈實公司相關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是否存在隱瞞一致行動關係等情況。
一天以後,11月1日晚間,ST錦港連發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公司股東西藏海涵交通發展有限公司、西藏天聖交通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前述股東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