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雲股份財報造假虛增利潤2411萬元與七名責任人合計被罰1120萬元股票遭ST
長江商報奔騰新聞記者徐佳
經過監管部門近八個月的調查,智雲股份(300097.SZ)違法違規行爲公之於衆。
12月10日晚間,智雲股份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此前,智雲股份在今年4月被證監會立案,日前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已由大連證監局調查完畢。
經查,2020年,智雲股份收購深圳市九天中創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天中創)81.3181%股權,九天中創成爲智雲股份控股子公司並納入合併報表範圍。2022年,九天中創虛假確認與江西米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米贊”)的銷售收入5973.45萬元、利潤2411.23萬元,分別佔智雲股份同期披露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3.27%、7.09%。
具體而言,2022年4月至10月,九天中創爲確認上述收入,分多筆向三家供應商轉款共計6820萬元,三家供應商收到款項當日或隔幾日向江西米贊轉款6770萬元。江西米贊收到款項當日或隔幾日向九天中創轉款6750萬元。上述6750萬元銷售收入(含增值稅776.55萬元)在九天中創、三家供應商與江西米贊間形成明顯資金循環,無對應真實銷售業務。九天中創虛假確認銷售收入,導致智雲股份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儘管今年4月,智雲股份發佈公告,更正上述虛假銷售業務,衝回營業收入5973.45萬元,衝回利潤總額2411.23萬元,但大連證監局認爲,公司上述行爲構成信息披露違法行爲。
大連證監局擬決定,對智雲股份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智雲股份董事長、總經理師利全以及時任九天中創總經理周非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智雲股份時任董事包鋒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對智雲股份時任董事李超以及監事羅東、鄒夢華、張秀敏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
綜上,此張罰單中,智雲股份及七名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1120萬元。
不僅如此,因收到上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根據相關規定,智雲股份股票交易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自12月11日開市起停牌1天,將於12月12日開市起復牌,並自12月12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智雲股份”變更爲“ST智雲”。
長江商報奔騰新聞記者注意到,早在今年4月,因九天中創虛增營業收入及營業利潤導致智雲股份信披不準確,大連證監局就對智雲股份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因九天中創未完成2021年業績承諾,智雲股份將持有的九天中創75.7727%股權以3.2億元的價格回售給業績承諾方。2023年5月,智雲股份已不再將九天中創納入合併報表範圍。
而作爲九天中創的業績承諾方,今年3月,安吉凱盛企業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等因未按照約定履行全部的業績承諾補償義務,被大連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2024年前三季度,智雲股份實現營業收入3.58億元,同比減少9.26%;淨利潤1275.72萬元,同比減少92.68%;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1222.94萬元,同比增長17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