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理由 促蘇貞昌選擇優先提彈劾案

記者洪欣慈臺北報導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14日出席八年執政研討會閉幕時,宣佈將在立法院發動總統彈劾案。他表示,就這次馬英九違憲亂政,若要讓馬到監督機關立法院來面對,相對應的機制便是彈劾,且立法權在這次事件中遭嚴重侵害,立法院是最應該站出來的單位,因此選擇優先提出彈劾案。

蘇貞昌(如左圖/記者洪欣慈攝)說到,在憲政機制上若要遏止總統違憲擴權的行爲,包含釋憲倒閣、罷免、彈劾都是可以積極考慮的方式,之所以優先選擇彈劾,有4大理由,包括:第一、對於總統侵犯立法權的行爲,國會有必要採取積極行動,捍衛國會的尊嚴;第二、依照憲法規定,總統違法亂紀的行爲,是透過彈劾來制衡。

第三、在審查彈劾案時,得邀請總統列席說明,透過總統必須親自面對國會此一程序,可彰顯國會是總統的憲政監督機關的角色;第四、.彈劾案於表決時,是以無記名方式進行,可讓立法委員意志免於馬意挾持,有利國會自主意志的呈現。

幕僚進一步指出,彈劾權設立的目的是爲追究相關官員失職或違法行爲,在99年修憲後,總統、副總統已不再只有犯內憂外患罪時纔可受彈劾,同時給予了國會制衡的權利。馬英九這次的行爲涉及違憲,依照憲政法規,由國會以彈劾權來制衡最具正當性,且在審議過程中總統須親自到立院列席說明,更可以藉此檢驗馬總統是不是真的有勇氣面對這次的憲政爭議,也可在過程中看出立委是否有維護國會尊嚴的態度

至於副總統呂秀蓮也在13日表示將成立「公民罷馬聯盟」,兩者之間是否會有衝突?蘇貞昌認爲,罷免馬英九的聲音從沒有停止過,「因爲他真的做得太爛了」,罷免也是一種方式,大家可以從不同的方式來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