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首例“充電樁糾紛”集體訴訟案在敘永審結 消費者獲支持

11月13日,四川省敘永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黃某等7名原告訴被告孔某、上海某物聯科技有限公司消費服務合同糾紛一案。經敘永縣人民法院審理調解,被告向7位消費者退還在“雲智充”智能充電生活平臺APP上的充值本金153.1元。經辦案法官、瀘州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敘永縣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確認,該案系四川省首例消費者組織支持消費者集體訴訟案件。

自2021年起,敘永縣某小區居民在被告孔某和上海某物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雲智充”智能充電生活平臺APP上充值費用,掃描充電樁上的二維碼消費後進行電動自行車充電。充電樁及這一充值系統的引入,無疑極大地便利了居民的生活,但隨之而來的,也有一些不盡如人意的經歷:多名原告在按規定通過平臺充值後,卻在某日意外收到服務終止的通知,而充電樁依舊“穩樁”,該退還的剩餘充值款項也遲遲未能到賬。

據瞭解,該充電樁屬於被告孔某所有,被告孔某是被告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瀘州地區的合夥人,原告在“雲智充”智能充電生活平臺APP充值預付費後,後期平臺通知不能繼續提供服務,原告便在平臺APP上申請退還剩餘充值款項,平臺未就剩餘預付款全額退還。原告向敘永縣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投訴。敘永縣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組織雙方調解,因雙方對退還費用的金額存在爭議,調解失敗。

2024年10月15日,黃某等7名消費者向敘永縣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集體訴訟。

2024年10月22日,瀘州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敘永縣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爲黃某等7名原告委託消費維權公益律師,支持消費者向敘永縣人民法院提起集體訴訟。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孔某是被告上海某物聯科技有限公司瀘州地區的合夥人,根據合作協議應當履行責任,消費者充值後未享受到充電樁使用的權利,消費者要求退款的訴訟請求合法有據,予以支持。當日,經法官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當庭承諾在15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消費者在智能充電生活平臺充值的本金153.1元。

涉案金額僅153.1元,7名消費者及市、縣兩級消保委爲何要如此“大動干戈”?敘永縣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秘書長趙焰表示,此類糾紛看似涉案金額少,但其消費者數量龐大,如果消費者都選擇放棄維權,消保委都不支持消費者維權,這不僅會降低不法商家的違法成本,還會成爲不法商家非法斂財的手段。如此“大動干戈”就是要增強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同時給不法商家強有力的震懾,促使商家誠信經營,減少侵權行爲的發生。

四川輝浩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陽表示,從法律層面來說,預付式消費並不違法,但金額設置需在合理範圍,不可過高,且商家需要設置明顯的退出機制供消費者選擇。同時,應遵循相關法律規定,如將電費和服務費分開計價、分別收取,避免損害消費者的知情權。不得設置不合理的免責條款或搭售商品或服務。

相關部門提示,在充電前,要仔細瞭解充電樁的收費標準和服務內容,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同時,對於不合理的收費行爲,消費者要保留好相關的付款記錄和賬單等證據,選擇多個渠道進行投訴和維權,給予不法商家有力的震懾。

來源:敘永縣融媒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