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檢察機關依法對何健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黨組書記、廳長何健(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甘孜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健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甘孜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何健利用擔任達州市市長,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