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檢察機關依法對徐洪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央廣網北京3月21日消息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日前,上海市崇明區委巡察組原組長、二級巡視員徐洪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洪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徐洪先後利用擔任上海市原崇明縣橫沙鄉鄉長、崇明區委巡察組組長、崇明區推動農民集中居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接受相關單位或個人的請託,單獨或夥同他人,爲相關單位或個人在承接工程項目、獲得行政許可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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