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強隱私保護 公開疫情信息應確保無法識別特定個人
(原標題:四川:加強隱私保護,公開疫情信息應確保無法識別特定個人)
12月12日晚,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發布公告,強調將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公民個人信息和隱私權保護。
公告稱,爲疫情防控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不得作爲其他用途。任何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未經被收集者或其監護人同意,不得公開公民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家庭詳細住址等信息。因疫情防控工作確需公開的,應當經過加工處理,確保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
同時,除依法授權的機構外,任何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未經被收集者或其監護人同意,不得以疫情防控爲由收集公民個人信息。收集或掌握公民個人信息的機構應當採取嚴格的管理和技術防護措施,防止信息被竊取、泄露。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公開公民個人信息或者散佈他人隱私的行爲,可以向公安、網信等部門舉報。
據介紹,四川還將對網絡運營者依法加強對用戶發佈疫情相關信息的管理。對非法發佈使用公民個人信息或者散佈他人隱私的,網絡運營者應當及時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互聯網羣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管理責任,規範羣組網絡行爲和信息發佈。
21世紀經濟報道此前報道,成都一名20歲的確診女生因曾踏足4間酒吧備受關注,而後其個人信息泄露被捲入更大的輿論風波。成都警方12月9日通報,24歲的王某將涉及“成都疫情及確診患者趙某某身份信息、活動軌跡”的圖片在微博轉發,嚴重侵犯他人隱私,已被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