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妻下海賺學費!年收破百買車又買房 綠帽夫見「花名冊」怒訴離
▲女子下海兼差賺碩士學費,丈夫憤而訴離,並要求她負擔孩子扶養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新竹報導
新竹男子阿義(化名)與前妻離婚後,念在對方還在就讀碩士班經濟不穩定,因此同意前妻不需負擔小孩的扶養費用,但是前妻卻早在離婚前就從事性交易兼職,不僅買車又買房,還進行多處醫美整形,顯見其年收入至少上百萬元,應是有能力負擔孩子的扶養費用,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前妻給付孩子撫養費,新竹地院判準。
阿義主張,他與前妻2021年5月間協議離婚,2名孩子扶養權均歸他,而他也沒有打算要前妻負擔小孩的撫養費用。阿義表示,他是體恤前妻還在就讀碩士班經竟不穩定,才同意不需負擔小孩,但沒想到卻赫然讓他發現前妻從事性交易兼職,記帳紀錄還明確記載「工程PM 牡羊 5千加1千、資訊業務 天蠍 4千加1千…」等花名冊。
阿義還說,前妻畢業後仍以性交易爲業,每月收入至少20萬,再加上前妻又買車買房,還進行多處醫美整形,是有能力負擔孩子扶養費用的,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前妻每個月負擔兩個小孩個1萬5扶養費。
對此,女子辯稱,當初她考上碩士班,但阿義卻不同意她就讀,也要求她自行負擔學費,甚至是2個小孩的托育費用,她迫於經濟壓力,纔出此下策下海從事性交易,被阿義發現後,2人因此離婚。
然而,離婚之後,阿義卻多次以她從事性交易一事騷擾,但她現在生活已迴歸正軌,也專心擔任研究助理,而她是在不用負擔2個孩子扶養費的情況下,爲了便於與小孩會面以及給小孩保障,才咬牙買車買房,貸款壓力很重,不料卻被阿義以此理由提出民事訴訟,認爲不合理,因此要求法官駁回阿義之訴。
法官審理期間,阿義提出前妻的記帳紀錄截圖,內容雖有人名、數字,但語意不明,難以認定是前妻從事性交易的記帳紀錄,不過扶養費的部分,法官認爲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教養及扶養義務,因此仍判阿義前妻需按月給付2個孩子的扶養費各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