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妻下海陪酒生子 綠帽夫不爽怒告
妻子下海陪酒生子,他怒告求償。(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新北市男子阿國(化名)控訴,妻子秀秀(化名)在女兒出生不久就拋夫棄女、離家出走,跑到雲林投靠姊姊,還藉口維持生計,坐檯陪酒,甚至跟不名男子發生關係產下一子,還僞造自己的印章蓋在兒子的出生證明上。阿國氣得向秀秀提告求償100萬元。雲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國的配偶權確實遭侵害,因此判秀秀須賠償33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國指控,他和秀秀在2009年5月11日結婚後,雖然家境並不富裕,但他仍努力維持家計,豈料妻子卻在長女出生後,經常藉口夜歸、拋家棄女,還離家出走到雲林姊姊家等多處,稱是要維持家計;而期間秀秀與T先生過從甚密,臉書互傳訊、照片訴衷情、彼此思念,且在去年2月生下1子,還僞造他的印章和印文用於兒子的出生證明書上,之後秀秀更提出離婚和否認子女之訴訟。
不過秀秀反駁,表示阿國婚後就沒有工作,2人還常常因爲繳不起房租遭斷水斷電,她是受生活所逼纔會到雲林投靠姐姐,最後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下海陪酒坐檯,還會寄生活費回家。
但在2019年初陪客人喝酒時,因爲不勝酒力和客人發生關係纔會懷孕,至今都找不到那名客人,也不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誰,更稱自己和T先生不熟,根本沒有和對方聯絡,丈夫的主張都是杜撰的。
雲林地院審理,發現秀秀傳給T先生的訊息,包括「謝謝你陪伴,永遠的愛」、「永遠想念你」等,已逾越一般社交行爲分際。另外,雖然無法證明秀秀兒子的生父是否爲T先生,但如果秀秀真的是在非自願的情況下,和客人發生性行爲,應該會報警處理,或是服用事後避孕藥、進行人工流產等,但最後卻甘願冒着僞造文書的罪,盜用阿國的印章,可見她懷孕生子是在情願的情況下發生,種種行爲已侵害阿國的配偶權,因此判賠33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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