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給房子卻反悔…父一狀告上法院 高中兒心死斷絕關係
上海一對夫妻離婚時承諾將雙方共同持有的房子給兒子,但七年後父親反悔,更告上法院。示意圖/ingimage
上海一對夫妻離婚時承諾將雙方共同持有的房子給兒子,但七年後父親反悔,更告上法院,最後贏了官司卻傷了兒子的心。已經是高中生的兒子小楓很憤怒,進而寫下長信表明斷絕父子關係。
上觀新聞報導,高中生小楓的父母在他讀小學的時候就離婚了,當時雙方都在離婚協議上承諾將共同持有的房子給兒子,可是沒想到過了七年,父親反悔了。
小楓媽媽表示,自己和前夫是2015年離婚的,當時雙方曾簽過離婚協議,協議中明確約定,兩套房產中,雙方產權所屬部分歸兒子所有。離婚後,兩人陸續把他們共有的兩套小房子都賣了。
到了2022年,小楓爸爸一紙訴狀控告前妻,要求撤銷贈與,拿回賣房款中屬於自己的部分。小楓媽媽則向法庭出示離婚協議,表示已經贈與的房產份額,小楓爸爸不能單方面撤銷。
小楓爸爸表示,當初離婚是爲了以首套房的方式換一套大房子,可是沒想到,大房子換好了,他才發現房子變成前妻一人持有,而前妻也不準備和自己「復婚」,他被「淨身出戶」了。
事實上,2015年,小楓爸爸媽媽離婚後,並沒有將房產過戶給兒子,也沒有把兒子的名字加進產證,並確認份額。而是在2020年用這筆賣房款重新購買了一套新房,產權登記在了小楓媽媽一人的名下,並沒有小楓的名字。
最終,一審法院支持了小楓爸爸的主張,認定贈與可以撤銷,並要求女方支付售房款中屬於男方的部分,共計16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臺幣680萬元)。
法院認爲,夫妻雙方在賣房的時候,就已經一同改變了贈與的初衷。因此,實際上,雙方對其共有的財產重新協商進行了處理,已撤銷了之前的贈與行爲。
最新消息指出,小楓爸爸作出了讓步,他同意把法院判給他的160萬元繼續送給兒子學習成長之用。而小楓媽媽也讓步,後續不再要對方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