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費改稅將全面推開,對企業居民有何影響

已在部分省份試點8年的水資源費改稅,將在全國推開。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下稱《決定》)在談及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方面提出,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資源費改稅。

多位財稅專家告訴第一財經,水資源費改稅後,從地方實踐來看,對居民等一般採用“稅負平移”原則,負擔不會增加。但對於高耗水等行業企業來說,會增加稅負提高用水成本,並通過給予相應優惠政策,來引導企業節約用水,緩解中國水資源短缺問題。

爲何全面擴圍

中國水資源匱乏,人均資源量遠低於世界平均水平,而且分佈不均,16個省份面臨着水資源危機,多達300個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爲了提高社會節水意識,保護水資源,稅收調節作用不可或缺。在2016年以前,中國對水資源採取收費,並沒有水資源稅。

集美大學地方財政績效研究中心首席專家楊得前告訴第一財經,水資源費管理體制較爲混亂。例如,多部門管水、費用徵收標準差異較大、收費未實現專款專用等。水資源費未能實現全額徵收。由於缺乏有力的徵管,大部分省份徵收率都在70%以下。另外,水資源費法律層級較低,執行中缺乏權威性和強制性。總的來看,水資源費制度執行效果較差,需要進行水資源費改稅。

2016年中國開始採取水資源費改稅試點,河北作爲極度資源型缺水省份成爲首個試點省份,在7月1日啓動水資源費改稅工作;2017年底,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山東、河南、四川、陝西、寧夏等9個省份也納入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範圍;2019年通過的《資源稅法》正式將水資源費改稅試點寫入法律;今年7月1日,遼寧省實施水資源稅改革試點。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教授白彥鋒告訴第一財經,近年來水資源稅改革的試點,也爲全面推進水資源費改稅改革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驗。

楊得前認爲,目前水資源費改稅試點地區成效顯著。試點地區通過稅收手段,有效地促進了水資源的合理利用,改善了用水結構和用水效率,緩解了水資源短缺問題。除此之外,水資源稅可以爲水污染治理、水資源保護提供資金支撐,能夠推動水資源健康可持續利用。

“另外,水資源稅具有更高的法律層級和約束力,可以確保政策的實施和推行,有助於統一稅收標準,減少差異,促進公平。將水資源費改爲稅收,也能夠更好地規範收入管理,提高財政透明度和治理能力。”楊得前說。

白彥鋒表示,全面推行水資源費改稅,既是全面落實稅收法定主義原則,提高稅制法治化、規範性的需要,也是增加地方財力、擴展地方稅源,完善與新業態適應的稅制改革的需要。

目前水資源費收入爲中央與地方共享,央地分享比例爲1∶9。財政部稱,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期間,水資源稅收入全部歸屬試點省份。

稅負有變化

水資源費改稅後,對企業、居民的負擔有何變化?

白彥鋒表示從前期試點改革來看,水資源費改稅改革,多會採用“稅負平移”的原則。對於企業和居民來說,實際負擔不會有大的變化,老百姓用水價格也將保持穩定。但是,爲了提高水資源的集約化利用,節水型企業會得到鼓勵,而水資源消耗較大、粗放式發展的企業會進一步得到抑制,這是改革的初衷和導向所在。

財政部等制定水資源稅改革試點辦法,試點省份則在此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根據首個試點省份河北的相關文件,當地水資源費改稅後,城鎮公共供水企業、居民正常生活用水、農業正常生產用水負擔不變;高耗水行業取用水、超計劃取用水、超採區取用地下水稅負則明顯提高。比如,高爾夫球場、洗車、洗浴等高耗水的特種行業地下水稅額標準比改革前增幅超15倍。

水資源費改稅試點省份內蒙古具體方案中也採取相似舉措。改革後,當地城鎮公共供水方面,居民用水每立方米0.1元,與改革前持平;一般工商業用水每立方米2.5元,與改革前行業平均負擔水平持平,不增加正常生產生活用水負擔。但對於嚴重超采地區、超采地區取用地下水的稅額標準,分別按照非超采地區稅額標準的3倍和2倍執行;對超計劃或超定額用水水資源稅加徵1~3倍等。

楊得前表示,對於相關企業來說,水資源費改稅可能會提高企業的用水成本,水資源稅實行的是階梯式遞增的徵收標準,特別是對於製造業等高耗水企業,水資源費改稅可能會顯著提高用水成本,實際稅負會變大。但企業可以通過改進生產方式、投資技術升級、對舊設備更新改造等方式提高用水效率,減輕稅收負擔,轉向低耗水、綠色環保的發展方向。

目前水資源稅採取差別稅額標準,對取用污水處理回用水、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源實行免稅等政策,以切實激勵企業環保用水。不少企業通過技術改造等來降低水資源稅負。

比如,河北鋼鐵集團沙河中關鐵礦有限公司耗資7100餘萬元於2017年引進納濾膜水淨化處理系統,自主開展技術攻關,成爲國內首家掌握並應用回灌技術的冶金礦山企業,實現了採礦疏幹水零排放。近3年來,該公司水資源稅同比減少70%。

楊得前表示,對於居民來說,水資源費改稅後,前期可以在水資源稅中通過稅收優惠的方式,保持居民用水價格基本不變,後期可以考慮通過減少稅收優惠的方式,採取階梯式水價,在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外,對於超額用水,小幅逐步調高水價,並確保公開透明。與此同時對居民提供適當的用水補貼,減輕因水價上漲帶來的生活負擔加重。居民也可以通過提高水資源利用率,減少日常不必要用水,以減輕用水負擔。

他建議,未來全面推行水資源費改稅,不同地區應該根據水資源稟賦和經濟狀況,制定差異化的稅率,使其既能夠保護水資源,又不會對企業和居民造成過重負擔。且逐步調整稅率,給予企業和居民充足的應對和適應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