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準書局少東推傷老翁 賠12萬元換緩刑

總統蔡英文去年曾到水準書局買書,老闆曾大福也加碼贈書。(資料照/總統府提供)

在臺北市師大商圈屹立30年的「水準書店」,老闆的兒子曾匯閎與1名老翁因買書問題在店內起爭執,曾男一氣之下喊「不賣了」,還出手推人,導致老翁摔倒頭部撞地,顱內出血。臺北地院依傷害罪判曾男4月徒刑,並以賠償12萬元爲條件,予以緩刑2年。

去年6月6日中午,老翁前往水準書局採購,先是向曾男說要訂一套書,後來又改口不要,態度反覆讓曾男有點不耐煩,最後爆氣表示「不賣了」,兩人因此起口角、發生拉扯,過程中老翁被推倒,頭部撞地昏迷,送醫急救後雖保住一命,但疑因顱內出血中風,出現認知功能缺損,需要接受復健。

老翁提告後,檢察官依傷害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臺北地院一審考量曾男認罪,犯行態度尚可,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檢察官不服上訴,指老翁案發後住院治療近2個月,所受傷勢非輕,曾男卻未和老翁達成和解,賠償老翁所受損害,犯後態度難謂良好,原審判刑過輕。

臺北地院二審期間,曾男改變心意,同意先分4期賠償共12萬元給老翁,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如有多判,再補足差額,若少判,則無庸退還,法官因此維持原刑度,並予以緩刑2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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