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翁遭「註銷駕照」違規肇事害1死1傷 賠125萬獲緩刑

高齡翁註銷駕照後仍騎車上路釀1死1傷 ,法官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示意圖/ shutterstock)

臺南一名林姓男子考量自身高齡而主動繳回註銷駕照。2022年時,林男騎車行經臺南市安定區178線某路段時貿然左轉,造成張姓、洪姓騎士閃躲不及而發生碰撞,其中張女傷勢過重,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臺南地院經審理,認爲林男過失駕駛行爲肇致張女死亡,且疏於路況釀成車禍,實有不該;法官審酌其已賠償張女家屬125萬元達成和解,且已坦承犯行,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2022年9月時,林男2019年因高齡資源繳回駕照註銷。2021年9月5日,林男騎車行經臺南市安定區178線某路段時貿然左轉,造成洪姓騎士閃躲不及而發生碰撞,緊接着林男的機車又再與洪男的機車相撞,雙方人、車倒地。其中張女傷勢過重,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洪男受有右膝、右踝及右肘等傷害,提告後,最終撤回告訴。

臺南地院審理時,審酌林男自知無照卻仍騎車上路,又疏未注意遵守道路交通法規,肇致本案交通事故的發生,因而使張女死亡,對其家屬傷害重大,行爲實有不該。

法官考量,林男案發後坦承犯行,也已賠償張女家屬125萬元達成和解,且犯後態度良好,應已知警惕,因此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林男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