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不想下工廠 猥褻獄友生殖器稱「合演一場戲」
▲一名受刑人不想下工廠工作,竟然猥褻室友下體。(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35歲的李姓受刑人在臺北監獄服刑期間,被指控涉嫌猥褻同房獄友的生殖器和臀部,監所管理員發現將他依強制猥褻罪送辦。事後李男擔心自己多背一條罪,他坦承確實有摸獄友下體,但這是他們事先商量好的,因爲不想下工廠工作纔出此下策,並稱說有經過對方同意。檢方最後不予起訴。
檢警調查,李男在去年8月3日晚間8點多,涉嫌對同寢室的獄友性騷擾,伸出鹹豬手猥褻對方的下體和臀部。管理員發現之後,隨即以強制猥褻移送。但李男卻喊冤說,當時他們討論要如何纔不用下工廠工作,最後決定以猥褻的方式處理,也經過獄友同意,當晚就直接採取行動。
李男強調,他和獄友只是「合演一場戲」,目的只是單純不想下工廠工作,沒想到竟然會被依強制猥褻罪送辦。檢方傳喚獄友說明,他表示的確和李男討論這起戲碼,因爲自己也不想下工廠;就連其他獄友也都證稱「他們兩人真的商量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