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變獸行人?奸獄風雲層出不窮
立委段宜康9日轉述民衆陳情,1名剛滿18歲的邱姓男子因妨害性自主罪判刑入獄,結果卻反被獄友強暴。雖然法務部常務次長陳明堂說,將再調查瞭解,若有失職將懲處。不過歷年來男受刑人在獄中遭同性獄友性侵案層出不窮,法務部似乎沒有認真看待過。
2008年有性侵前科因毒品案入獄的謝姓男子坐牢時,強行騷擾獄友,以手指、原子筆插入被害人肛門猥褻。2010年彰化監獄也曾發生弱智受刑人遭2名獄友雞姦。今年1月也有黃姓受刑人在臺北監獄遭2名獄友捅肛門性虐,導致身心受創。類似的案件不斷上演,但執法單位對於獄中性侵事件似乎也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有特別的作爲。
早在2007年在司法委員會上還曾討論對獄中性侵者去勢的話題,前立委邱毅就因半年的牢獄之災,在會上對獄中問題質詢過法務部,當時前立委蔡啓芳還在會中說獄中性侵害是兩情相悅,讓國民黨立委謝國樑當場聽不下去,和蔡吵起來。
不過討論到現在,獄中性侵案也沒有什麼特別防治罰則,雖然法務部表示受刑人也有人權,也必須受到監獄保護,但執法單位若仍任由受刑人在服刑期間侵害他人,臺灣「監獄風雲」恐怕只會沒完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