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殘留容許量 聯合國、世衛共同聲明:依科學評估
中央社訊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表決通過瘦肉精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聯合國糧農組織(FAO)與世界衛生組織(WHO)今天表示,CAC是根據科學評估做出決定。
糧農組織與世衛共同發佈聲明:「這個決定經過嚴謹科學評估,確定提案的(萊克多巴胺)含量標準不影響人體。」
聲明指出,CAC所定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豬與牛的肌肉是10ppb,肝臟爲40ppb,腎臟則是90ppb。這項標準與FAO和WHO食品添加物專業委員會先前建議相符。
1ppb等於微克/公斤,或10億分之1濃度。
外界樂見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依FAO/WHO建議,訂定國際糧食安全標準。美國全國養牛業協會(NCBA)首席獸醫師席蒙斯(Kathy Simmons)表示,值得注意的是,CAC的決定以科學爲依據。
她說:「科學是國際社會所有決定的基準,這點極爲重要。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這項決定,等於證明他們願意相信科學,根據事實做決定,而不是根據政治。」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成立於1963年,爲聯合國WHO以及FAO糧食標準計劃一員。委員會共有180個會員國,主要目的爲依據科學,打造提倡食物安全的規範與標準,並確保糧食公平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