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槍俠「噴精」留鐵證! 2年犯7案衆女怒告今起訴

陳男多次於公車上、東海大學籃球場內及其他公開場合女子進行猥褻,共7女受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市陳姓男子(31歲)自2016年起至2018年間,在東海大學籃球場、公車內、森林公園圓滿劇場大魯閣時代購物中心的某場演唱會中,涉嫌撫摸被害人臀部大腿,還掏出下體「打手槍」,並將精液噴灑在被害人的長褲短褲裙子上,共7名女子受害,經警採被害人褲、裙上的精液斑進行DNA比對後,與陳嫌符合,臺中市地檢署8日依性騷擾、公然猥褻等罪嫌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男2016年10月29日下午3時40分許,在東海大學籃球場內,見「小花」(化名)等待啦啦隊比賽公佈名次時,趁機觸摸她的臀部及大腿,隨即逃離現場

10幾分鐘後,陳男同在東海大學籃球場內,站在「小風」(化名)身旁手淫,並將精液噴灑在「小雪」(化名)的裙子上,得逞後即逃離現場。經警採集「小雪」裙子上的精液斑,DNA與陳男相符。

2017年5月7日上午11時許,陳男搭乘301號公車時,站在「小月」(化名)身後,露出下體手淫,並將精液噴灑在她的牛仔短褲上,「小月」在新光三越站下車後,竟發現短褲成溼潤狀感到噁心憤而報警,經DNA比對後與陳男相符。

同年9月9日晚間8時許,陳搭乘307號公車,站在「小玉」(化名)身後,露出下體手淫,將精液噴在她的短褲上,得逞後即在新光三越站下車,經警採集被害人短褲上的精液斑,與陳的DNA相符。

2018年3月17日下午1時許,陳男在臺中市東區「大魯閣新時代購物中心」參加演唱會時,站在「小愛」(化名)身後,拉開褲子拉鍊露出下體手淫,並將精液噴灑在她的褲裙上,經警採集精液斑,DNA與陳相符。

同年12月31日下午4時許,陳男在中市南屯區「森林公園圓滿劇場」觀看錶演時,趁「小冬」(化名)不及抗拒時,先以性器官摩擦「小冬」臀部,再拉開褲子拉鍊露出下體手淫,並將精液噴在她的長褲上,隨即逃離現場,經警採被害人長褲上的精液斑,比對DNA生物跡證後,與陳相符。

經衆多被害人報案警方循線查獲陳嫌,陳嫌坦承犯案檢察官查出他犯下5次公然猥褻、2次性騷擾,分別予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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