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噴油槍朝父子狂噴「險點火」 7旬惡鄰殺人未遂起訴
詹姓老翁對鄰居謝姓父子噴灑汽油,另一手還拿着點火噴燈。(本報資料照片)
上月彰化市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襲擊案件,70歲的詹姓老翁與鄰居謝男長期不睦,竟拿着連接汽油桶的噴槍,對着謝男父子噴灑,不過慘遭謝男一拳KO,經過一個月彰化地檢署火速偵結,依殺人未遂罪起訴詹翁,而被害人包含謝男年僅8歲子女,因此檢方也依兒少法請求加重其刑。
父子檔遭噴灑汽油後,其中謝男下車擊倒詹姓老翁。(本報資料照片)
這起事件發生在上月24日,詹姓老翁雙手分別拿着噴槍及噴燈,先是在路旁調整連接汽油桶的噴槍,並朝地面噴出汽油後,再朝已坐上路旁機車的謝姓父子方向走去狂噴汽油,不過當時謝男緊急將機車停住,一個箭步朝詹翁揮拳過去,將其擊倒在地。
起訴書指出,詹翁、謝男爲鄰居,長期不睦詹懷恨在心,在案發前購買了噴火組及高壓噴灑器,還購買塑膠桶到加油站裝購買的汽油,案發當天早上7點,詹翁帶着所有「武器」守在門口,看見謝姓父子出門以後,隨即上前動手犯案。
所幸當時謝男一拳打倒詹翁,沒有讓詹翁得逞,不過因爲謝姓父子被汽油噴灑整身,造成左眼化學性傷害、左側眼表層角膜炎等傷害,謝男的兒子也不小心吸入有機溶劑氣體,若當時讓詹姓老翁得逞,後果恐不堪設想。
起訴書說,詹男可預見以汽油潑灑人並點火,會使人身體燃燒,造成大面積燒傷,進而造成死亡,詹男基於殺人之間接故意,預謀對謝男及其家人潑灑汽油後,還欲點火焚燒。
彰化地檢署表示,本案偵查終結,依刑法殺人未遂罪起訴詹姓被告,另外該案被害人有未成年,也依兒少法請求法官加重其刑;另外公共危險的部分,因爲被告沒有朝着住宅點火行爲,因此這部分列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