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商品房用於徵收安置、保障性住房!常州重磅發文

6月13日,常州市房地產業發展與房地產市場調控聯席會議發佈《關於印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即日起實施降低首付比例、降低貸款利率、加大公積金支持、優化人才購房補貼政策等十二條舉措,進一步滿足居民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提出,不再新建安置房,非社會資本受讓土地未實質性開工建設的安置房項目一律不再建設;一律不再新增安置房用地供應,收購商品房用於徵收安置。對有安置需求的地區,可採取直接購買或房票方式購買商品房用於安置房。收購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屬地政府可根據各自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和供給缺口的摸排情況,以需定購,組織國有企業收購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同時,通知要求,原則上不再新增供應普通商品住宅用地。新出讓商品住宅用地應按照改善型(高品質)住宅建設要求規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