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防檢署年驗2到6千件
桃園衛生局到賣場稽查臺糖豬肉,雖然業者已經下架有瘦肉精問題的肉品,但還是一樣帶回檢驗。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由於國內養豬戶禁用瘦肉精,從養殖到上市,分別由農業部防檢署與衛福部食藥署抽驗。衛福部指出,食藥署每月均抽驗市面上豬肉產品,平均一年兩千件,抽查對象涵蓋後市場所有通路,包括畜產品源頭製造商、販售通路(如超市、傳統市場、便利商店等)以及餐廳,共三大通路,「撲天蓋地都會查」。
農業部表示,依據防檢署近五年監測國產豬隻結果,每年檢驗豬血清與豬毛髮至少五千九百件以上,均未檢出乙型受體素。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食藥署自民國一○三年起,要求各地方衛生單位抽驗畜產肉品含廿一項乙型受體素,即瘦肉精含量是否符合標準,已經涵蓋所有瘦肉精品項。抽查頻率爲每月一次,每兩個月發佈一次動物用藥稽查結果。
民國一一○年至一一二年,衛生單位依一一○年五月修正的「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乙型受體素類多重殘留分析」,於各販售通路、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及製造端共抽驗豬肉瘦肉精一萬九千三百件,分別爲國產肉品一萬五一一四件、進口肉品四一八六件,均未檢出。今年原規畫抽驗市售豬肉兩千件,現擬提高件數至兩千五百件。
林金富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瘦肉精檢驗方式爲質譜儀檢測,此次在臺糖肉品檢出禁用瘦肉精「西布特羅」○・○○二ppm,儀器檢測極限值爲○・○○一ppm,依規定應不得檢出。
農業部畜牧司代司長江文全說,目前還在調查信功屠宰場,該屠宰場並未停止作業,此外,臺糖豬肉的產銷履歷驗證機構爲中央畜產會,也已請畜產會赴臺糖養豬場現場溯源,並就產品製造過程進行抽樣,而若臺糖違反產銷履歷規定,最重會終止驗證,並依食安法開罰,另若牧場有使用來歷不明及未經覈准的動物用藥品,經查違法者,可處六萬至卅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