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雙重標準?酒測前可喝水 排氣檢測卻不能熱車
臺北市議員黃珊珊接獲投訴,指出一名林姓民衆1月底行經忠孝東路六段時,遭臺北市環保局稽查隊攔下進行排氣檢測,結果一氧化碳超標挨罰,事後要求重測卻遭拒,黃珊珊質疑爲何酒測前都可以喝水或漱口,排氣檢測卻不能給予熱車時間。
黃珊珊表示,該名挨罰的林姓民衆,過去幾次在路邊的檢測都合格,認爲應該是剛從家裡出發,車子尚未熱車完畢,一氧化碳纔會超標,於是繞回去要求重測,沒想到檢測人員表示並無相關規定,予以拒絕,林姓民衆離開後,剛好看到一家離檢測處僅500公尺的一家機車定期檢測站,再度進行檢測,結果卻是合格,讓民衆相當不解。
黃珊珊表示,拿經常進行路邊檢測的酒測爲例,若民衆要求檢測前喝水或漱口,警方大多都能通融,甚至距飲酒時間未達15分鐘,警方也會等到滿15分鐘後再進行酒測,且酒測值也有0.02的誤差範圍,爲何環保局卻不能通融重測,或是訂定誤差範圍。
對此,北市環境保護局局長吳盛宗表示,環保局明定的排氣檢測值已包含誤差範圍,若民衆對於檢測檢果有問題,可向檢測人員提出異議,負責人員會註明原由上呈處理,民衆也可以在排氣檢測前告知車況,要求熱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