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讀書、就業真的好睏難 全教總喊話政府拿出資源
▲全教總表示,企業資訊作業系統欠缺報讀功能,造成視障者的使用障礙。(示意圖/臺東市公所提供)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選在今(3日)國際身心障礙者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我國在103年通過並實施「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但檢視臺灣在促進身心障礙者平等、尊嚴融合措施,還是有許多方面要加強,特別是「教育」和「就業」方面,需要政府的關注和資源投入。
全教總認爲,以教育方面來說,國際審查委員會2017年11月3日就臺灣施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初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中,教育方面提到我國未承諾全面實施完全「融合教育」,尤其是未能區分排除、隔離、整合與融合,也忽略了聯合國項永續發展目標中,有關「融合及高品質教育」的意涵。
全教總表示,我國目前特殊教育的實施是以「適性安置,朝向融合」爲方向,但部分問題,如師資培育採普通教育、特殊教育分開培育,造成普通班教師普遍缺特殊教育知能,特殊教育教師缺乏學科、職科專長,影響課程合理調整的實施,甚至108課綱開始的服務羣各科師資培育完全沒有大學對應科系。
全教總接着指,還有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高生師比,不利推動融合教育,甚至學生學習助理、教師助理員專業能力不足。且並服務時數未能符合學生、教師需求外,有效轉銜更沒落實,如身心障礙者從學校畢業到職場就業,提供的服務牽涉不同主管機關,未能有效整合,以致產生轉銜的問題。
就業部分,全教總指出,由於我國對企業雖有要求僱用一定比例的身心障礙者,卻沒要求職場上應有「無障礙工作環境」,導致身心障礙者雖有良好技藝,卻未必能夠發揮。以視障者爲例,雖在學校學會文書處理、程式設計等能力,但因企業資訊作業系統欠缺報讀功能,造成視障者的使用障礙,因此也使得視障者以從事按摩業爲大宗。
教育部國教署指出,我國秉持聯合國促進及確保身心障礙者完全及平等享有所有人權與基本自由的精神,全力推動CRPD。今年6月,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通過,明定各主管機關應針對教育行政人員、學校校長、主任、普通班教師及特殊教育教師等,辦理特殊教育學生課程規劃與實施的專業知能研習。
國教署也提,學校融合教育重視營造環境融合友善的班級學習氣氛,消除心理隔離、學習隔離,促進受教機會均等。以引導身心障礙學生適性發展,提升教師特教特色課程開發,進而使學生充分發揮潛能、發展優勢能力。未來將持續輔導各學校落實推動,讓身心障礙學生獲得良好的學習環境與教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