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無法設管委會 桃市議員籲推「住戶代表委員會」

社宅住戶無法比照公寓大廈住戶成立管委會,民代建議推動社宅住戶代表制度,與市府建立溝通管道。圖爲社宅中路四號。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力拚社宅數量,但社宅住戶並非所有權人,無法比照公寓大廈住戶成立管委會,有民衆抱怨難以反映意見,呼籲市府應推動社宅住戶代表委員會,建立溝通管道。都發局迴應,民衆可以透過第一線物業單位、住宅處、社宅服務中心表達意見,今年也會首度在各社宅舉辦座談會蒐集住戶心聲,再研議後續是否成立代表委員會。

目前桃園社宅修繕管理由市府委外物業管理廠商負責,議員林政賢今指出,社宅住戶並非所有權人,無法依公寓大廈組織條例成立管委會,因此臺北市2020年起實施社宅管理委員會制度,由住戶投票選出代表,彙整社區意見直接向市府提出建議,目前新北央北青年社宅已跟進,臺中和高雄也研擬成立,桃園至今卻沒有對策。

議員黃崇真直言,住戶對設立管委會意願強烈,包括內部修繕、公設開放使用頻率等問題,上百名住戶都有意見,但現在住戶聲音常無法傳達,物業管理廠商也難爲,未來社宅數量越來越多,建議應建立住戶代表制,直接向市府表達心聲。

議員陳韋曄也呼籲比照公寓大廈的調處委員會,成立社宅爭議仲裁委員會,邀請學者專家、業管團體代表以第三方身分介入調解、仲裁。

都發局長江南志表示,市府針對社宅爭議事件統計,以中路四號件數較高,約佔總數25%,內容包括煙味、噪音、公共設施等問題;爲協助住戶解決,市府提供智慧社宅APP、社宅服務中心專線及市政信箱1999等多元管道可隨時反映意見,並由社宅服務中心專責處理。

江南志指出,目前全臺僅臺北市訂有社宅社區營運管理要點,住宅處會參考其他縣市推動成效,評估以更有效率的方式協助住戶解決問題;今年市府也將先首次試辦座談會,蒐集住戶意見,再研議住戶代表制後續可行性。

目前桃園社宅完工13處、4281戶,議員詹江村今批市府推動社宅態度消極,住宅處表示,預計2028年底前可再完工入住9處、1835戶;除已規畫40處、8000戶外,也持續盤點土地,預估未來可再增加7000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