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入監 竟指揮兒詐助理費…藍營高雄前議員陳粹鑾遭重判
國民黨籍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詐領差旅費被判刑3年8月確定,入監後由女兒鄭安秝接棒當選市議員,但檢調查出,陳粹鑾因案入獄後,卻遙控指揮兒女繼續訛詐449萬元助理費,一審陳被判10年5月,今高雄高分院宣判,駁回陳粹鑾上訴,維持原判決。
檢方當時搜索時,因助理費是由鄭安秝申請,鄭也被傳喚到案,最後以30萬元交保候傳,檢方認爲她是基於信賴長輩,接受母親、服務處王姓主任安排,因直到案發時仍未起疑,與常情無違,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陳粹鑾曾任兩屆市議員,她被控利用考察名義帶家人出遊,向市議會請領3萬元考察經費,2018年被判刑3年8月定讞入監服刑。
檢調從她的助理名冊,發現有未成年掛名公費助理,懷疑藉人頭詐領助理費,2019年7月檢方發動搜索,同步提訊服刑的陳粹鑾偵訊。
檢調查出,2010年起,陳粹鑾透過人頭、低薪高報方式申請4名公費助理,有人申請3萬9000元薪酬,卻一分未進口袋,還有月領2萬2的助理,離職後拿回存摺,才發現被陳等人「低薪高報」。
陳粹鑾因案入監,市議員交棒給女兒鄭安秝,她卻仍利用兒子探監機會,遙控兒子與服務處王姓主任,製作不實助理名冊,詐領鄭安秝公費助理費用,總計8年詐領449萬餘元。
高雄地院法院審理時,陳粹鑾否認犯行,辯稱她協助清償債務,助理才甘願捐薪「以工抵債」,有些則是無法配合工作時間,部分薪資捐給服務處後,她再聘請自費助理。
但法官根據陳粹鑾、鄭安秝公費助理請領清冊,及助理等證詞,認定陳粹鑾是操控本案主要角色,一審重判陳粹鑾10年5個月徒刑,褫奪公權8年。王姓服務處主任、兒子鄭嘉宏各依貪污、詐欺罪判2年6月、1年4月
今高雄高分院二審宣判,陳粹鑾部分維持原判,兒子鄭嘉宏上訴後坦認犯罪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合議庭考量他是囿於親情而受陳粹鑾指示,並非居於主導地位,刑度不變,另外宣告緩刑4年。王姓服務處主任因撤回上訴確定。
高雄市前議員陳粹鑾,涉詐領助理費被判刑10年5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