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尉夜闖女官寢室找女友!瞎掰中邪躲天花板 遭汰除還要賠235萬

▲馬防部曾姓少尉夜闖女官寢室,遭記2大過勒令退伍,並須賠償軍方235萬餘元。(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吳佩蓁/臺中報導

陸軍馬防部一名曾姓少尉,去年7月剛從軍校畢業任官,8月到步訓中心受訓時,竟私闖女官寢室找女友,被逮後還辯稱是「中邪」受到驚嚇才誤闖女官宿舍,遭軍方記2大過汰除。馬防部依服役未滿法定役期10年,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曾賠償公費待遇、津貼等費用,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判決曾男應賠償軍方235萬餘元。

判決指出,曾男原是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步兵營第二連少尉排長,2019年就讀陸軍官校,去年畢業後開始任官;怎料去年8月曾男在步訓中心受訓時,竟趁凌晨私闖3樓女官宿舍,安全軍官透過監視器發現後立即和同袍上樓找人,曾男被抓後一度情緒不穩。

曾男辯稱,他和同班同學曾女是男女朋友,並在外租屋於假日時同居,去年8月4日,曾女提到收假後2人就不能一起睡覺,就開玩笑跟他說「你來找我啊」,並說出女宿大門密碼;曾男稱7日凌晨突然有個男人的聲音指引他走到女官寢室門口,「耳朵內有聲音和我說密碼的全貌,我就輸入並進去女官寢」,之後他不知道爲何人就趴在了天花板上,他有聽到安官查舖聲,確認安官離開後他才爬下來,但一走出去就被安官發現。

曾女則證稱,當時她認爲男友不可能闖進女官寢室,就隨口說出寢室大門密碼,事發後她被學姊叫醒到安官桌才知道男友闖大禍,事後她帶男友去龍山寺廟收驚,師傅說是在馬袓卡到鬼,收完驚男友才恢復意識。

馬防部調查後,認爲曾男私自進入女官寢室,所爲已不適服現役,核予大過2次處分,並於2023年9月1日勒令退伍。另按照軍費生規定,曾男原本至少須服役10年,卻僅服役2月退伍,軍方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要求曾男賠償在校期間所受領之公費待遇、津貼、訓練費用,共計235萬餘元。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爲曾男被帶下樓時,精神狀況均正常,僅情緒緊張、呼吸急促,並無精神耗弱欠缺判斷事理能力情事,且事發前與女友的LINE對話均可正常對話,認定曾男主張他疑似中邪,僅短暫失去行動決定及控制能力,隨即恢復理智,均爲曾男一人空言,並無任何客觀證據能證明其精神狀況,判處曾男應全數賠償軍方235萬2236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