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尉夜闖女宿躲「天花板」 瞎扯中邪遭汰除!軍方求賠結果曝
一名在步訓中心受訓的少尉,去年闖入女官宿舍後,爲避開鋪人員查緝竟躲到天花板上,更辯稱自己所爲「疑似中邪」。(示意畫面 / 中時資料照)
陸軍去年間曾發生一起離譜違紀事件。一名在步訓中心受訓的少尉,凌晨闖入女官宿舍後,爲避開鋪人員查緝竟躲到天花板上,更一度辯稱自己所爲是「疑似中邪」。案發後,曾男隨即遭到軍方記過處分並核予汰除,馬防部則依服役未滿法定役期10年,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賠償就讀陸官等費用共計235萬餘元。
判決指出,曾男所屬步兵營第二連少尉排長,自2019年6月起就讀陸軍官校,去年畢業後開始任官,並被派往步訓中心接受訓練;依軍事院校正期班規定,曾男服役時間爲10年,即從2023年7月1日2033年7月1日。
曾男過去因同班而與曾姓學員結識,兩人也發展爲男女朋友,2022年12月開始一起在外租屋,並於假日同住,2023年8月同時在步訓部接受分科訓練。同年8月7日凌晨1時許,曾男不知從何處取得女軍官寢室大門的密碼,並在深夜潛入,但安全軍官很快透過監視器查獲有男性闖入,隨即找來同袍協助尋人。
對於整起事件的經過,曾男主張,「我從寢室走出來後,循走廊走到東側樓梯徘徊,當時不清楚是和什麼物體在對答,對方指引我到女官寢門口,我走到女官寢門口後,耳朵內有聲音和我說密碼的全貌,我就輸入並進去女官寢。」
曾男表示,女友過去提及不想收假,還半開玩笑地說晚上可以去找她,「我和她說有鐵門,她和我說密碼就1而已,當天晚上耳朵的聲音叫我按16個1和1個#,我不確定我按了幾個1和幾個#,門就開了。」對此,曾男也說他後來也有聽見查舖聲音,但不清楚爲什麼卻趴到了天花板上,緊接着發現查舖的人離開後,他也跑出女官寢,期間並不記得門是否有關上,然後就遇到了安官。
馬防部調查,認爲曾男所爲已不適服現役,事後核予大過2次處分,並於2023年9月1日勒令退伍。另按照軍費生規定,曾男任官後須至少服役10年,但卻僅服役2月退伍,軍方因此依據他未服滿招生簡章所定現役,覈算包括公費待遇、津貼、訓練費用等要求賠償235萬餘元。
儘管曾男於庭上曾主張自己私自闖入女官寢室是疑似「中邪」,並非蓄意或計劃爲之,且有國軍高雄總醫院的就診紀錄可參,而軍方當時同意撤回告訴,高雄地檢署瞭解情況後並做出不起訴處分。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爲曾男事發當下爲了躲避查鋪的人而躲到天花板上,再趁隙離開,思緒、行徑符合一般人反應,並勘驗曾男事前當晚與女友的LINE對話、事後與長官的答覆顯見他今短暫失去行動決定及控制能力,隨即恢復理智,均爲他一人空言主張,並無任何客觀證據能證明其精神狀況。
至於曾男事發當日曾前往高雄國軍總醫院就診,法官表示曾男僅提出就醫及用藥紀錄,無從佐證他的精神狀況,難認屬事發日就醫的診斷結果,因此依陸軍官校入學招生簡章明訂「軍費生自任官之日起服常備軍官現役最少年限10年,未服滿現役最少年限須按比率賠償」,認爲軍方要求曾男賠償在校期間公費待遇、訓練等費用有理,判處曾男應全數賠償軍方235餘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