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囚禁3年 繼父出面喊冤稱並未限制行動
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18歲張姓少女被繼父和生母囚禁在楊梅住處2樓長達3年,去年她透過鐵窗以繩索、吊籃垂降和外界聯繫,才成功脫困,檢察官認爲夫妻倆毫無悔意,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不過少女的繼父透過媒體喊冤,認爲是繼女行爲偏差,自己考慮到女兒的心情,才帶回家管教,對檢察官的決定感到無言。
張姓少女的繼父表示,繼女的行爲偏差,每天都有男孩子來站崗,自己有向派出所報案。先前女兒離開學校的理由是男女關係有問題,自己也不知道怎麼辦,就把女兒帶回家管教。
繼父表示家中房門未上鎖、也未給女兒上腳鐐,並提供3餐與生活用品,女兒更向他自承自己做錯事願意受罰,自己並未限制女兒不能出門,但須父母陪同。繼父表示如果可以,他不願孩子在外流浪,對檢察官的決定感到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