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問|租房合同未到期,房東把房屋出售了怎麼辦?

北京的小方去年租住了一套一居室,目前租期還有五個月纔到期,但近日他接到房東通知說這套房子已經出售了,這幾天就會辦理過戶手續,讓他儘快搬離,剩下幾個月的房租會退給他。

小方表示,事發突然,短期內他難以找到合適的租賃房源。他想知道的是,在租房合同還沒到期的情況下,房東這種讓他即刻搬離的做法合理嗎?

解答:

對此,麥田房產專業人士表示,上述房東的做法並不合理,違反了“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規定:“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佔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說,房子出租期間,即使房東要賣房,租賃合同仍然有效,租戶的權益依然受法律保護。

由此來看,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下,房東沒有強制清退租戶的權利。對於小方來說,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衡量是否同意提前解約,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提出合理訴求,與房東協商違約金,儘量將雙方的損失降到最低。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