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2宗師陳耀庭違法飛行48次 法院判緩刑5年罰300萬

貨運公司老闆陳耀庭違法駕駛R22直升機士林地院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判處徒刑2年,緩刑5年,並繳交公庫300萬,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圖:本報資料照)

被稱爲「R22」宗師的陳耀庭,去年9月駕駛直升機違法飛行,被控違反民用航空法,士林地院13日宣判,依非法飛航罪共48罪,各處徒刑2月,應執行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216萬元,緩刑5年,並向繳交公庫300萬,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扣案的GPS定位器沒收。

陳耀庭聲稱自己月收入3到5萬,因愛好飛行,以房子抵押飛機,併到國外自學累積時數,在國外取得飛行執照,不過,在臺沒有駕駛許可,且直升機沒有飛行執照,陳卻在去年9月13日駕駛飛機,從桃園飛行到新北市淡水區降落,遭民衆拍攝並po上網。

犯案深表悔意,捐贈仍可使直升機給國立雲林虎尾科技大學,現仍在學校教授飛機保養、飛行,陳聲稱飛機價值300多萬,連同往來交通費,有將近400萬元的價值,希望法院給予緩刑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