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裸女在家遭百公斤男闖入坐身上狂摸 急智用一招脫困
澎湖周姓男子前年闖入一處民宅,見女子剛洗完澡全裸出來,他用百公斤的身體坐在她身上摸胸,女子先假裝配合他的要求洗鴛鴦浴,再佯稱「肚子餓」外出吃東西覓食,脫逃後報警,最高法院斥責周男犯後未坦認犯行,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6年定讞。
2019年4月27日上午6點多到被害人住的宿舍大樓,聽見她房內傳出吹風機聲音而研判她應在房內,再以手轉動房門發現未上鎖,隨即直接推門侵入,剛好她在房內甫洗完澡自浴室全裸出來,驚見周男開門進來而大聲尖叫。
周男爲了讓被害人暫時噤聲以 防事蹟敗露,先衝上前去以雙手緊掐她的頸部,並將她推倒在牀,再以自己重達百公斤的身體坐上去她身上,致她不能出聲,也無法反抗,另一手則強行撫摸她胸部。
被害人惟恐性命不保,即向周男婉言示好而陳稱「我在酒店上班,你要,我給你」、「我們好好講,好不好」等語,周男才放開她,她爲了趁機脫逃,對周男說「你身上髒髒的,我們先去洗澡好不好」,周男隨即當場在她面前自行脫光衣服。
被害女子見狀將周男推進浴室,不料遭他反手拉進浴室內一同洗澡,他將浴室門反鎖不讓她離開,並強行撫摸全裸之她的胸部,她問周男「這附近有監視器,你這樣做不怕被抓嗎」,周說「我在這住了二十幾年,哪裡有,哪裡沒有,我很清楚」。
周男還問對方「要不要當我女朋友,要不要跟我在一起?」,周女騙稱「我們先從朋友做起」等語,待2人洗完澡走出浴室着裝後,她向周男佯稱肚子餓要外出吃東西,周不疑有他而偕同她離開宿舍,她趁機以Line通訊軟體向友人求援後報警。
歷審考量周男侵入被害人住處對其強制猥褻,造成她身心受創,殊值非難,且他對犯罪情節尚非全部坦認,仍有避重就輕或閃爍其詞之情事,將他判處有期徒刑6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