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成勞工加班 最不滿升遷制度

臺灣慣老闆多?勞動部今天發表2023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發現去年勞工曾延長工時(加班)者約佔4成,平均每月延長13.4小時。曾在下班後接獲服務單位以電話、網路、手機App或Line等通訊形式交辦工作佔24.5%,比率不低。本報資料照片

勞動部昨發表二○二三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發現去年勞工曾延長工時(加班)者約佔四成,平均每月延長一三點四小時;曾在下班後接獲服務單位以電話、網路、手機APP或LINE等通訊形式交辦工作的勞工,雖佔二成四五,已較前年下降零點七個百分點。

調查顯示,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的勞工佔七成四六,較前年調查上升一點二個百分點,感到普通者佔二成二,感到不滿意者佔百分之三。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者之各項目滿意比率,以「性別工作平等」九成七最高,其次爲「同事間的相處與友誼」佔九成六,「工作場所」九成四居第三。

對整體工作感到不滿意者各項目不滿意比率,以「人事考覈升遷制度」八成二居首,其次爲「工資」六成四,「員工申訴管道之暢通」六成居第三。

調查還顯示,勞工有延長工時(加班)者約佔四成,按行業別觀察,則以電力及燃氣供應業有延長工時佔六成三最高,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運輸及倉儲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亦均在五成以上。而勞工認爲目前工作和休閒達到平衡者佔七成一,認爲「工作有點多」者佔二成三,認爲「工作太多」佔百分之五點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