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海關原黨委書記、關長賀水山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7月12日通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遼寧省鞍山市監委對青島海關原黨委書記、關長賀水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賀水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公款吃喝,要求下屬企業購買車輛保障其個人使用,無償接受他人提供的裝修等服務;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違規爲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職務提拔、業務承攬、項目建設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賀水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關總署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賀水山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遼寧省鞍山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