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縣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郴州市委批准,郴州市紀委監委對臨武縣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陳秋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秋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禮品,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旅遊和娛樂活動安排;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放貸獲利;追求低級趣味,長期與管理和服務對象打牌賭博;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職務升遷、案件辦理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秋生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郴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郴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秋生開除黨籍處分;由郴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來源:林邑清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