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福建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俞龍被開除黨籍
本站財經6月7日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雲南省監委對中國工商銀行福建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俞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俞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棄守政治責任,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造成重大金融風險,政治意識薄弱,干擾打探巡視工作;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要求,長期大肆收受信貸客戶及下屬高檔白酒等禮品禮金、接受高檔宴請,違規公款吃喝,違規出入私人會所,藉機繞道旅遊,違規長期佔用單位客房,違規用公款購買個人書籍;無視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職工錄用、職務晉升工作中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利;違規插手干預原任職單位信貸業務、集中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違反保密要求發送敏感信息;追求低級趣味,長期參與賭博;私慾膨脹,以權斂財,利用信貸審批權爲他人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擅權妄爲,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違規出具金融票證,造成國有資產特別重大損失。
俞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違法發放貸款、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工商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俞龍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雲南省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俞龍曾任中國工商銀行寧波市分行行長等職,2018年公開報道顯示,俞龍任中國工商銀行福建省分行行長,2022年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