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原行長黃明祥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5月31日通報,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浙江省溫州市監委對中國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黃明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明祥喪失理想信念,忘卻初心使命,政治上迷失,私自閱看、瀏覽、收藏有嚴重政治問題的電子讀物,信仰動搖,參與迷信活動;作風不正,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公款購買並向公職人員贈送禮品;棄守組織原則,利用職務職權影響違規爲他人在職工錄用中謀取利益;毫無廉潔意識,縱容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投資入股貸款企業獲利,低價向貸款企業購房,公款旅遊,違規公款報銷;工作不負責任,違規審批造成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
黃明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工商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黃明祥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溫州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