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業衆信:鄭爽稅務議題案 別隻當娛樂新聞看
大陸女星鄭爽的稅務處罰案件,成爲備受討論的話題。(網路截圖)
最近大陸娛樂影藝圈大事頻傳,女星鄭爽的稅務處罰案件,更是備受討論的話題。勤業衆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徐曉婷認爲,無論各界如何看待鄭爽案,都應該反思個人在大陸收入來源與資產配置的稅務合規性,尤其是高所得者已被大陸稅局鎖定爲持續加強監管的對象。
根據大陸媒體報導,鄭爽爲減少納稅及規避行業對天價片酬的監管(即所謂「限薪令」),透過陰陽合同與拆分合同等方式,將總片酬一部份列爲企業收入進行申報,另一部份則由製片方以增資形式支付給實質由鄭爽控制的公司,藉此進行稅務規劃。
上海稅務主管機關稽查結果發現,2019至2020年間鄭爽未依法申報的個人收入高達1.91億元(人民幣,下同),對此,稅務機關祭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罰款共計2.99億元的處理決定(本稅7179萬元、滯納金889萬元及罰款2.19億元)。
令各界所好奇的是,這類大額稅務規劃案件,當事者不會被抓去關嗎?早年在大陸刑法規定下可能會發生,例如劉曉慶案。但受惠於2009年的刑法修正,當事者若爲初犯,且依稅務機關通知補繳了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後,即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不論鄭爽案或2018年的范冰冰案,都在當事人補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後,免除了刑事責任。
儘管初犯可免除刑事責任,但其他代價卻不容忽視。首先,大陸對此類稅務規劃的追繳是沒有期限的,補繳了本稅還須按日加徵滯納金;另外,稅務機關還可視情節輕重,加處本稅0.5倍~5倍的罰款。以本案爲例,稅務機關對鄭爽的罰款高達本稅的3倍,逃稅7千多萬的代價就是2.19億元的罰款。除了經濟上的處罰之外,將嚴重影響個人的社會信用評等,在各方面將受到不同程度的聯合懲戒。
徐曉婷指出,在粵港澳大灣區任職的個人,有機會針對實質稅負超過15%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款,取得當地政府給予的免稅補貼;除了粵港澳大灣區外,據瞭解上海地區也在研擬類似的優惠措施。因此,爲避免承受租稅規避帶來的不確定風險,建議應配合政策以規劃合法的稅務處理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