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業衆信:深思綠色金融稅務及移轉訂價 降低企業營運風險
勤業衆信建議,除持續掌握國內外ESG政策發展,組織內部應建立內部碳定價機制,將碳排放列入投融資的決策,作爲內部資金成本的考量。
此外,各地相關ESG政策及法令雖逐漸成形,但相關稅務議題卻纔漸漸浮現,藉此希望產業及主管機關集思廣益,共同梳理相關稅務議題,方能與ESG政策相輔相成,避免成爲企業經營負擔。
勤業衆信風險管理諮詢公司副總經理陸孝立表示,因應國內外政府的去碳政策,金融業應建立內部碳定價機制,進而促進企業思維以及管理的永續轉型。
勤業衆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李惠先表示,企業取得碳權的種類及成因不同,如政府在碳排總量管制下給予的排放配額、因爲自身減碳措施而產生者、國際碳權交易平臺上買賣而取得之碳權等,除了帶來會計處理上的討論外,亦衍生稅務議題。
以現行臺灣營業稅法令來看,碳權買賣可能落入銷售勞務範疇,境內提供或使用即屬營業稅課稅範圍,惟適用的稅率爲5%或0%將依具體個案情況而有所不同。
所得稅方面,碳權交易所得是否可認屬財產交易所得並適用相關來源所得之認定原則,以及適用租稅協定,也是值得探討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