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企業轉讓技術等將納入公平競爭審查

新華社北京7月8日電(記者趙文君)爲維護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我國將在市場準入和退出、商品要素自由流動影響生產經營成本和生產經營行爲等方面實行更細緻、更完善的公平競爭審查

這是記者8日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的。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司法部部門發佈《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在審查方式、審查標準監督手段等方面細化實化有關規定,統籌力度更大、審查標準更高、監督考覈更嚴。

實施細則緊緊盯住決策部署不到位的堵點和企業反映的痛點全面細化審查標準,重點關注妨礙平等便利退出市場、以獎補方式變相指定交易和實行地方保護、影響平等使用生產要素等問題,將強制企業轉讓技術、強制在本地設立分支機構、給予特定企業優惠政策設置不合理項目資格庫等具體情形納入審查標準,進一步健全審查範圍、例外規定等基本規則,及時彌補規則空白漏洞,切實增強審查制度的系統性針對性

在市場準入和退出標準、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標準、影響生產經營成本標準、影響生產經營行爲標準方面,實施細則對審查標準進行了細化和完善,如明確提出完善排斥限制招投標的部分條款,暢通商品和要素流動渠道;對給予特定經營者優惠政策、提供或扣留各類保證金等條款進行規範和完善,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獲取生產要素;堅持全國一盤棋,明確沒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依據,不得設置不平等的市場準入退出條件、不得違法給予特定經營者優惠政策等。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切實抓好實施細則的貫徹落實。在加強反壟斷執法方面,將事前的公平競爭審查與事後的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反壟斷執法結合起來,依法及時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