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國際數位人才 數位部增數位領域就業金卡

數位部表示,由於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包括軟體及資訊服務業、數位內容、電子商務等行業,工作具有高彈性、高變動性與跨地域限制等特性,加以各行各業數位轉型亟需國內外人才投入,故自去年8月27日掛牌成立以來,即積極與產業公協會、數位領域專家及社羣聯繫溝通,就延攬國際數位人才所需的資格條件交換意見,並綜整國發會、國科會、經濟部等相關部會建議,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完成「數位領域」訂定及發佈。

數位部指出,依據「數位領域」公告規定,外國數位人才具有數位經濟相關產業或領域8年以上相關專業經驗,檢具相關佐證文件(例如:曾參與業界認可的國際專業平臺並有專案作品,或以數位方式投入公益或社會創新,並提出可覈實的紀錄等)申請就業金卡,通過後即可享有一定期間內開放式個人工作許可,無須受一定僱主聘僱;在臺獲聘或自行創業後,持卡人與依親親屬可直接加入健保,家屬也可申請依親居留與探親簽證;首次來臺工作者享有前5年薪資所得超過新臺幣300萬以上部分,折半課稅等優惠。

此外,數位部指出,外國數位人才如取得頂尖大學博士學位、或具有博士學位搭配4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在數位經濟相關產業或領域任職,最近月薪達新臺幣16萬元以上者,也可申請「數位領域」就業金卡。

數位部說,面對各國競相爭取數位人才,數位部希望透過「數位領域」就業金卡的推動,擴大吸引國際數位人才來臺交流、工作或創業。數位部也會持續與各部會與產業界合作,協力培育國內跨域與專業數位人才,並加強接軌國際量能,以促進各行各業數位轉型,強化社會和產業數位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