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士林地院女科長詐領加班費 辦理退休時自首獲緩起訴

前士林地院趙姓女科長涉嫌詐領加班費新臺幣1000餘元,士檢考量趙女自首犯行,並返還溢領加班費,日前處分趙女緩起訴一年,並應支付公庫5萬元。

士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趙姓女子案發時擔任士林地方法院科長,去年4月至5月間以趕辦行政公文事務等不實事由,涉嫌在線上人事差勤系統不實申報加班時數,導致士林地院陷於錯誤,核給8小時加班費,金額約1000餘元。

趙女辦理退休時,法院人員發現她的差勤時數有問題,趙女主動向士林地檢署自首犯罪。

檢察官認爲,趙女涉犯刑法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審酌趙女一時失慮、犯後自首、深表悔悟,並返還溢領的加班費,日前將趙女緩起訴。

前士林地院趙姓女科長涉嫌詐領加班費新臺幣1000餘元,士檢考量趙女自首犯行,並返還溢領加班費,日前處分趙女緩起訴一年,並應支付公庫5萬元。聯合報資料照/記者李隆揆 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