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熟女多次拒愛…臺中男潑油揮刀砍人面目全非 法院重判8年2月

臺中市林姓男子愛慕王姓熟女,去年間多次向王女示愛,都被王女拒絕,林竟生怨懟,準備西瓜刀、汽油後,在去年間埋伏要出門上班的王女,持刀砍王女頭頸、身體十多刀,甚至要潑汽油燒王女,幸好有民衆經過才未點燃,王女獲救後送醫撿回一命,二審仍認定林涉犯殺人未遂罪,判刑8年2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44歲)在去年間多次向大7歲王女示愛,但都被王女拒絕,林男心生不滿,去年4月13日,準備好裝有汽油的油桶、西瓜刀、空氣槍等犯案工具後,同年月15日前往王女公司外埋伏,趁王女停車欲下車之際,林男先持空氣槍,打破王女轎車駕駛座玻璃,接着拿西瓜刀朝王女頭部、頸部、上半身猛砍十多刀。

王女持辣椒水反抗未果,林將王女拉至轎車右前座,接着將汽油桶放在轎車後車廂後,駕駛王女轎車前往豐原,接着在觀音山納骨塔附近的墓園,拿出汽油朝王女潑灑,以打火機準備點燃,但當時有民衆經過未果,林又駕駛該輛轎車返回豐原,途中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的貨車,林倒車時又碰撞另輛車輛,造成胸骨骨折。

警方獲報到場,趕緊將王女送醫,王女因鼻骨被削斷,以及臉部、四肢都有嚴重受傷,一度住進加護病房,幸好後來經急救後撿回一命。

臺中地院審酌,林以西瓜刀揮砍王女數刀,載往偏僻區域潑灑汽油,過程中有冷靜時間,但仍未罷手,認定林男「殺意堅決」,被害人傷勢嚴重,經加護病房救治才倖免,認爲林的犯案手段漠視人命、嚴重破壞社會秩序,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被害人也請求院方從重量刑,審酌相關情狀後,依殺人未遂罪,判刑8年2月。

全案上訴臺中高分院,林男與律師抗辯,他是在被王女噴灑辣椒水後,一時氣憤,才興起殺人犯意,原本沒有意思要殺人,並非預謀,不過不被合議庭採信,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判刑8年2月,仍可上訴。

臺中市林姓男子多次示愛王女被拒,去年間埋伏王女砍殺、潑汽油欲奪命,林開王女轎車途中與人發生車禍,警方即時到場查緝。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