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少女還張揚 法院重判2男

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害少女受姜男邀約餐敘,因不勝酒力醉倒,隔日醒來,發現自己全身赤裸,一旁的羅姓、姜姓男子及王姓少年也脫個精光。

少女回憶,印象中,喝醉後,她被強暴,她高喊不要,但是無力掙脫;她記得一個人先強暴她,一個人按着她的頭,然後她聽到「換你了」,她感覺有3個不同的男子性侵。

3名男子輪暴少女後,到處張揚,事情傳到少女母親耳裡,母親詢問少女時,少女才說出隱情。少女母親帶着她找到3名男子,3人坦承性侵,但是否認到處張揚。

少女母親取得3人的錄音證據後,向警方提出告訴,檢察官起訴,3名男子向法官辯稱是被脅迫招認,不過一審和二審法官根據錄音,均認爲3名男子確實輪暴少女,將姜姓、羅姓男子分別判處7年6個月和7年4個月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王姓少年另案審理。103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