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誤闖北市施工自行車道摔死 業者4人遭起訴
臺北市2016年發包廠商施工自行車道時,未設置警告標誌,導致機車騎士駛進施工中路段摔死,北檢起訴業者4人。(中央社資料照)
臺北市長柯文哲推動「三橫三縱」自行車網,拓寬人行道增設自行車專用道,2016年發包廠商進行復興南路路段拓寬時,業者明知因施工縮減車道,卻未設置警告標誌,導致機車騎士駛進施工中路段,撞上螺栓摔死。臺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包商「冠君」公司楊姓負責人、吳姓員工、監造商「盛禹」申姓主任、黃姓稽查人員4人。
另外,監造工程的臺北市水利處2名公務員、「盛禹」負責人、「冠君」4名員工則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臺北市長柯文哲列爲重大政策的「三橫三縱」自行車網,是在南京東路、仁愛路、信義路、中山北路、松江新生南路、復興南北路,拓寬人行道增設自行車專用道。
起訴書指出,臺北市政府爲了興建自行車專用道,縮減復興南北路車道,並拓寬復興南北路西側人行道,由北市水利處辦理「代辦復興南北路西側人行道拓寬工程─市民大道至和平東路段」工程,由冠君營造得標,盛禹公司負責監造。
2016年1月24日凌晨5時許,許姓男子騎機車行經仁愛路3段與復興南路交叉路口時,因該路未設置警告及施工標誌,許男在不知路面縮減的情形下,順着道路斜坡駛上施工中的人行道邊緣,因路面仍有4支突出地面逾30公分的基礎螺栓未拆除,導致許男直接撞上螺栓,頭部外傷併發神經性休克,送醫急救不治。
事後許男家屬提告,檢察官認爲,冠君公司負責人兼工地主任楊男、吳姓員工、盛禹公司申姓、黃姓員工4人,明知應注意施工路段之交通安全,確保用路人安全,且應向北市交通局申請交通維持計劃,在施工路段設置警告標誌、燈號,必要時應使用號誌或派人管制交通,但4人卻疏於注意,未設置必要措施,造成騎士死亡,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