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1500元推倒醉漢害撞地死亡 莽男判4年8月
高雄何姓男子,不滿莊姓男欠他1500元不還,前年7月巧遇喝醉酒的莊男,向莊討債,一時氣憤而推倒莊男,莊因酒醉且天雨路滑,摔倒後後腦直接撞地,當場昏迷不醒,送醫急救不治。最高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何男4年8月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2017年7月21日下午3時30分許,何男在高雄市「龍峰宮」前,遇上渾身酒氣的莊男,向莊男索討欠款1500元,但莊不還錢,令何男不滿,用手朝莊男臉部、腹部及胸部捶打2、3下,並用力推擊莊男。
當時正下着大雨、路面溼滑,酒醉莊男遭推擊,因重心不穩而後仰摔倒,頭部後腦直接撞擊地面,當場昏迷不醒。何男犯案後留在現場,並將倒地受傷之的莊男攙扶直坐地面。
警方到場後,何男主動向員警坦承犯行,並表示願意接受裁判,員警將莊男送醫急救,莊仍因硬腦膜下腔出血,導致神經性休克死亡。
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何男4年8月徒刑,何男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