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容“老賴”通過“黃牛”鑽空子
不能乘坐飛機與高鐵,本是對“老賴”的懲罰。荒唐的是,有一批“黃牛”從中發現了商機,給這些失信人提供代訂票服務,赤裸裸挑戰着社會公義。
據報道,這些“黃牛”藉助社交網絡與電商平臺建立渠道,通過編寫代碼、國外代訂和“內部人員”繞開鐵路、民航的“限制高消費”人員數據庫,給“老賴”鬆綁。許多“老賴”在“黃牛”店鋪下給出好評,留言中毫不掩飾自己逃脫法律懲罰的竊喜。可以說,“老賴”“黃牛”狼狽爲奸,在社會對失信人的懲戒體系上撕口子、挖牆腳,消解了法律的權威性、嚴肅性。
“人以誠立身,國以誠立心”,誠信水平關乎社會秩序。各種拒絕賠償、惡意欠薪、轉移資產的“老賴”,不僅滋生經濟問題,其帶來的“劣幣驅逐良幣”效應更影響着整個社會風氣。鑑於此,國家一直在加強誠信社會建設,對“老賴”重拳出擊。38個部門聯合建立失信懲戒體系,各地法院對強制執行進行現場直播,失信人受限範圍涵蓋高消費、貸款、經營等方方面面……組合拳下,“一處失信,步步難行”正成爲現實。日漸淨化的社會“誠信空氣”不容污染,決不能允許“黃牛”的揩油生意橫行。
亡羊補牢,猶未爲晚。有關部門要對已曝光的這類“黃牛”保持高壓態勢,通過罰款、拘留等懲戒機制罰出痛感,以儆效尤。也要順藤摸瓜,對尋求這類生意的“老賴”進一步追究法律責任,堅決打消其投機取巧的心理。當然,這些“黃牛”之所以找到了暗箱操作的空間,還是因爲現行的“老賴”限制體系存在一定漏洞。這個意義上,需要相關平臺單位自查自糾,加強黑產打擊,從根本上剷掉這類生意滋生的土壤。總之,依法懲戒“老賴”,才能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個過程中,光靠法院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多部門、多行業、多領域、多手段聯合行動。讓“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氛圍越來越濃,我們每個人都將是受益者。(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