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績效我倒數第7 環境部長:繼續努力
最新全球氣候變遷績效指標昨出爐,臺灣排名第六十一,「溫室氣體排放」位居倒數第四。圖爲高雄林園石化工業區。本報資料照片
聯合國第廿八屆氣候峰會(COP28)正在杜拜舉行,德國看守、新氣候研究所、全球氣候行動網路等獨立機構八日公佈一年一度的全球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CPI),前三名從缺,丹麥第四,接着是愛沙尼亞、菲律賓,而我國較去年退步四名,排名第六十一名,在六十四國中排名倒數第七,僅略優於南韓、俄羅斯及加拿大。
本報昨天專訪人在杜拜的環境部長薛富盛。他表示,尊重任何評比,也會納入參考。至於臺灣氣候政策是否有待加強?薛富盛強調,「在沒有淨零之前,都要繼續努力」。
氣候變遷績效指數由德國看守組織主辦,自二○○五年評比各國的氣候保護績效,評比的國家涵蓋全球九成以上的碳排放,是許多金融業者永續投資方向的參考指標之一。
CCPI評分總共分爲四大項目,溫室氣體排放佔百分之四十,再生能源、能源耗用和氣候政策各佔百分之二十。
氣候變遷績效指標 臺灣再退步 製表/國際中心、生活文教中心
臺溫室氣體排放表現最差
「溫室氣體排放」是臺灣表現最差的項目,位居倒數第四名,是非產油國家的最後一名,在人均碳排放、二○三○年減碳目標都被評爲「極差」。臺灣的人均碳排放約爲每年十二噸,是全球平均的兩倍以上,二○三○年減碳目標僅百分之廿四,也落後許多國家。
「再生能源項目」臺灣排名第五十一,表現遭評「差」,其中「再生能源佔比」及「二○三○再生能源目標」爲「極差」。二○二二年臺灣的再生能源僅佔整體電力的百分之八點三,二○三○年目標也只有百分之廿七。
至於在「能源耗用」項目中,臺灣排名第五十七,在人均能源用量及二○三○年節能目標都是「極差」。
而四大項目中,臺灣僅有「氣候政策」表現較好,位居廿四名,接近「中等」,該項目主要評估該國氣候政策目標及具體作爲。
控制升溫1.5度全球落後
看守德國的氣候指數專案負責人柏客(Jan Burck)表示,有些國家的氣候績效表現相較其他國家更好,但實際上,若要以控制升溫在一點五度的目標來看,全球現況是遠遠落後。
薛富盛則引用歐盟委員會聯合研究中心報告表示,相對於二○○五年,臺灣減碳百分之七,在亞洲地區僅次於日本。
薛富盛說,該份報告有二一○個國家參與,也獲聯合國大會採用,臺灣排名四十五名,屬於前段班。相對德國看守協會評比僅有六十四國參與,哪份報告較有公信力,相信民衆的眼睛是雪亮的。
至於未來是否會考慮退出評比?薛富盛說「沒有一定必要」,環境部會盡力提供資料給任何評比單位,至於結果,社會自有公評。
環境部認爲評比不合理
環境部表示,依據CCPI現有設計,我國每位國民必須較全球多數排碳大國履行更多減量工作,同時負擔更多再生能源開發責任,此評比方法明顯不合理,評比結果不具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