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生態環境執法難題

老張,就是這個,收掉它。這就是蝦網,也稱地下籠……”說話的是正在福建省三明沙縣區沙溪河巡邏的“河道警長蔡小坪,“作案者往往凌晨‘下地籠’,早上‘出貨’,這類案件關鍵的是抓‘現行’”。蔡小坪和駕駛員老張一起值班,他們一大早就到河面上巡邏。從城關水電站高砂水電站,一個來回,近70公里的距離,他們收繳了不少非法撈魚撈蝦工具

身穿救生衣、站在巡艇前排、手持對講機,查看着沙溪河水面沿河兩岸,這是蔡小坪和三明市衆多“河道警長”工作的日常。爲了更好守護好家門前山水,守護好大家共同的綠色生態家園,2017年以來,三明探索建立“河長+河警長”制度,推動“河道(段)警長”作爲轄區打擊河道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爲的第一責任人

“河道警長”在生態環境執法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取得了不錯的效果泰寧全縣9條河流選派出18名民警任“河道警長”,嚴厲打擊非法採砂採礦、電魚毒魚、亂排亂放等破壞生態環境資源違法行爲;永安確定的15名“河道警長”,4年來共破獲3起河道非法採砂刑事案件,移送水利部門行政案件7起,配合水利部門依法關停無證採砂點18個,全力保障了水環境綜合治理的順利進行。這些“河道警長”巡邏守護在三明大大小小的200多條河流旁,對河流兩岸及主要路段進行全覆蓋,打造了三明公安“警長護航”生態發展的融合體系。

“創新生態綜合執法機制,是破解生態環境執法領域問題的‘又一招’,解決了多部門職能交叉、多頭執法問題。”三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支隊長鄭立新說。

2018年,沙縣縣委縣政府全省率先以森林警察隊伍爲主要力量成立生態執法局,從水利、國土林業、農業、住建、交通等部門抽調人員集中辦公、統一行政指揮。“出警速度更快了、處置效果更佳了、調查手段更多了、辦理程序規範了。”沙縣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隊教導員陸克銓說。

沙縣生態綜合執法局成立後,通過集中一批分散在各部門的行政處罰權,明晰權責,生態問題得到“一局統管”,真正實現了“無諉可推、有案必辦”。“處理有關涉砂違法問題時,從原料來源、加工生產、運輸、銷售等渠道的處罰均有法可依,亂挖亂採、水洗制砂等問題也得以有效解決。”沙縣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隊副教導員曹正盛說。

如今沙縣區的沙溪河,各流域河道中魚類明顯增多,水生物種資源多樣性明顯提高。三明公安通過不斷創新生態環境執法模式,守護着綠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