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繳稅期限 只到下週一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因應銀行業勞動節補假,繳納期限順延至5月3日(週一),民衆遺失或未接獲繳款書,可儘速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其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查詢或申請補發。

賦稅署提醒,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5條規定,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未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請納稅義務人期限內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