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裸照可換手遊道具」 色男誘騙12歲少女素人自拍下場超慘
一名色男以「拍裸照可換手遊道具」,誘騙12歲少女素人自拍下場超慘。(達志影像)
一名楊姓透過手機遊戲認識1名12歲少女後,發現少女很想擁有手遊中的寶物道具,於是承諾贈送遊戲衣服道具給她,但要求少女自拍胸部、下體裸照交換,少女爲了道具竟然4度自拍裸露照片給楊男,事後被父親發現後一怒報警偵辦,法官審理後,認爲楊男侵害少女身心,依兒少性剝削判他4年4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楊姓男子在民國110年7月間,使用暱稱「滴答滴答滴答」,透過手機遊戲,結識12歲少女小美。楊男向小美表示,如果小美願意自拍裸露胸部照片,就贈送價值1,500至2,000元之遊戲衣服道具,小美受其引誘,竟自拍裸露胸部照片4張傳給楊男觀賞。
接着楊男又分別在同年8月及9月,以相同方式利誘小美在拍下體及胸部裸照傳給他。小美的父親事後發現女兒沉迷手遊,還與不知名男子往來密切,甚至發現女兒自拍裸照給對方,一怒下報警提告。
楊男審理時坦承自己有利誘少女拍照,但沒有散播裸照,而他上傳的頻道是他設立之私人頻道,只有自己1個訂閱者,上傳照片只是供自己便於觀賞。法官調查後,發現楊男也確實並未散播。
法官審酌楊男爲成年人,明知小美仍屬稚齡,心智發育尚未健全,思慮亦欠成熟,竟爲滿足個人私慾,利用小美經濟能力不足、玩遊戲之興趣,數次以遊戲衣服等道具,引誘她自拍多張猥褻照片,已對小美產生負面影響,以及身心健康及人格健全發展。
法官也認爲,楊男始終坦承犯行,雖有與少女家屬調解意願,然少女家屬無意和解,且至今未彌補少女身心受創所受損害,也未獲得少女及其父母之原諒,依兒少性剝削判他4年4月,仍可上訴。